卞律師于2003年加入海問,主要從事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證券發行以及兼并收購的法律工作。卞律師具有17年以上法律服務工作經驗。卞昊律師作為海問的管理委員會成員和合伙人,能夠充分利用全所律師的不同業務專長并調動全所的資源為客戶提供最周到的法律服務。
卞律師于2003年加入海問,主要從事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證券發行以及兼并收購的法律工作。卞律師具有17年以上法律服務工作經驗。卞昊律師作為海問的管理委員會成員和合伙人,能夠充分利用全所律師的不同業務專長并調動全所的資源為客戶提供最周到的法律服務。
卞律師曾于2007年至2008年期間在美國Davis Polk & Wardwell律師事務所的紐約總部和香港辦公室工作。
卞律師在多個上市銀行公司治理、資本市場常年合規咨詢、金融產品、股權投資等相關法律服務項目中擔任主要負責人。卞律師近期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代表性客戶包括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卞律師在金融機構其他項目法律服務領域亦具有豐富的經驗,卞律師參與的代表性項目包括:建設銀行的若干金融債券發行和優先股發行項目,平安銀行的若干證券融資項目(包括普通股、金融債券和優先股),華夏銀行優先股發行項目,西安銀行A股IPO,中國移動投資浦發銀行,中國人壽戰略投資廣發銀行,深發展銀行收購平安銀行,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中華聯合保險集團等。
卞律師近期的代表性項目經驗主要包括: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工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工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項目;
中國建設銀行境內外發行優先股發行項目;
中國建設銀行設立理財子公司項目、設立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全國首家市場化債轉股專業實施機構);
中國建設銀行與馬鋼集團、陜煤集團、淮礦集團、武鋼集團、云錫集團合作的市場化債轉股項目;
中國建設銀行若干境外投資項目,包括收購巴西BIC銀行、印尼Windu銀行、在荷蘭、波蘭設立分行等;
平安銀行公開發行260億元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項目;
平安銀行一系列金融債、二級資本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項目;
平安銀行的若干投融資項目;
平安集團和平安銀行的若干結構化產品項目;
西安銀行A股IPO項目;
中國人壽投資廣發銀行項目;
中國人壽投資招銀金融租賃項目;
華夏銀行優先股發行項目;
人壽資管通過信托計劃投資于重慶基礎設施投資基金(有限合伙)、南京銀行應收賬款保理、無錫國聯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交建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非標投資項目;
中海集運和中國遠洋重大資產重組項目;
平安銀行北京分行海靈化藥并購項目;
中國移動投資科大訊飛15%股權項目,交易金額約13.6億元人民幣;
中國移動收購浦發銀行20%的股權項目,交易金額約398億元人民幣;
協助平安銀行青島分行參與青島黃海藥業股權融資項目;
貝恩資本收購H3C視頻監控相關業務成立浙江宇視科技有限公司項目;
貝恩資本收購上海維音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50%的股份項目;
深圳發展銀行收購平安銀行項目,交易金額約290億元人民幣;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中華聯合保險集團項目,交易金額約78億元人民幣;
華能國際收購山東電力的電力、港口和煤炭資產項目,交易金額約86億元人民幣;
中國電力收購五菱電力項目,交易金額約44億元人民幣;
作為承銷商律師參與了若干重大的證券發行項目,包括中國農行、格菱控股、如家和中芯國際的首次公開發行;
中國電力和中國外運進行首次公開發行項目;
華能國際、亞洲開發銀行、盛大、國際金融公司和大唐電力的各項債券發行項目。
卞律師分別于2000年和2003年獲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法學學士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并于2007年獲得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法學碩士學位,并為Harlan Fiske Stone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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