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日,“金融機構風險防范與處置”研討會在北京成功舉行。本次研討會的嘉賓陣容強大,來自金融法、銀行法、破產法、經濟法等方面專家學者、實務部門、金融機構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圍繞“金融機構風險防范與處置”主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參會人員紛紛表示收獲良多。本次研討會是由中國銀行法學會主辦,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和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研究中心共同承辦。

研討會現場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銀行法學會會長王衛國先生代表中國銀行法學會致辭,王衛國教授從中美貿易和國際環境的大背景下,介紹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重要性,期待會議能夠為建立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機制3.0版貢獻智慧成果。隨后,海問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繼平先生代表海問律師事務所致辭,向所有遠道而來的專家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謝,并從國內現狀角度,闡述了舉辦研討會的意義。同時,也期待各位專家為金融機構風險防范與處置貢獻更多真知灼見。

王衛國教授致辭

張繼平主任致辭
在主題發言環節,王衛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銀行法學會會長)、劉少軍(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銀行法學會副會長)、陳德海(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執行總經理)、張堅健(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依次進行了發言。
發言主題
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與金融機構風險處置
王衛國教授在分析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改革的基礎上,就完善破產程序啟動、建立預重整、庭外重組制度、實現府院聯動常態化、強化金融機構風險早期識別、制定損失分擔機制等方面闡述了自己的看法,并就金融機構風險預防與處置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與意見。

王衛國教授
發言主題
劉少軍教授從安邦保險、包商銀行被接管事件切入,提出了接管的主體應該是企業還是監管機構、接管后的措施類型、金融企業控股股東的責任、接管程序如何與破產程序銜接、接管人的責任承擔等五方面的問題,并逐一予以分析,最后,劉少軍教授還從接管立法角度提出了完善建議。

劉少軍教授
發言主題
當前經濟態勢下的降杠桿政策與金融風險處置
陳德海總經理介紹了近期銀行業態,并簡要梳理了降杠桿政策的實施難點,認為當前風險整體可控,行業資產質量開始優化,并指出風險處置的關鍵是建立健康的市場代謝機制。

陳德海總經理
發言主題
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國際啟示與國內探討
張堅鍵律師主要介紹了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關鍵屬性”(Key Attributes of Effective Resolution Regime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以及美國、英國、香港在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相關法規與實踐,比照分析國內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從早期風險預警、立法制度完善、明確各部門職責等多方面提出解決建議。此外,還就金融機構破產程序啟動、管理人職責、程序銜接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與建議。

張堅鍵律師
會議后半程為開放式交流環節,此環節由楊松教授(遼寧大學副校長、法學院院長、中國銀法學會副會長)主持,王斐民(北方工業大學教授、銀行復蘇與處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張繼紅(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授、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姚佳(中國社會科學院法研所研究員)、蘇潔澈(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研究中心主任)、張堅鍵律師參與討論。
王斐民教授以包商銀行接管為例,闡述了銀行風險處置問題的特殊性,并提出應在“堅持處置成本最小化、損失分擔”的基礎上,以挽救金融機構為主要手,同時,還要區分系統重要性、非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挽救原則與措施。
張繼紅教授以海南發展銀行破產案例回應了王斐民教授提出的銀行風險處置問題,并進一步闡述了金融機構的涉眾性以及風險處置的特殊性,她建議應加強風險識別與事前防范,注重風險處置過程中各方主體的權利與義務,包括監管者,存款人,金融機構股東、董事、監視、高管等。
姚佳研究員從金融機構適當性義務角度出發,結合《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征求意見稿)》的規定,闡述了金融機構銷售金融產品所引發的風險問題。她認為,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應該適當,否則過分強調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就可能會造成“剛兌”的效果,金融消費者可能基于道德的逆向選擇,而引發的金融機構的交易風險。
蘇潔澈副教授提出了與王斐民教授不同的觀點,認為不能以拯救為大原則,應遵從市場化原則,并舉例監管機構在包商銀行、錦州銀行接管事件中策略的變化,印證市場化處置金融機構的重要性,同時指出接管不能改變債權債務關系,并就核心問題進行了闡述,最后他建議要研究清楚接管的性質、目標、功能等問題。
張堅鍵律師對蘇潔澈副教授關于堅持市場化原則的觀點表示支持,隨后列舉美國單點切入策略(SPOE),介紹從實控股東層面介入,能夠保證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運營,并通過債務重組、資產剝離等手段實現平穩處置。此外,還提出了接管組、股東會、董事會之間的權力邊界問題,與其他嘉賓進行了討論。

左起依次為:楊松教授、蘇潔澈副教授、張繼紅教授、王斐民教授、姚佳研究員、張堅鍵律師
此次研討會內容豐富實用,各位專家和與會嘉賓們交流踴躍,現場氣氛非常熱烈,既有相關觀點的補充支持,也有不同觀點的碰撞,讓與會嘉賓深入了解了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現狀、不足與完善建議。
2019年9月21日,“金融機構風險防范與處置”研討會在北京成功舉行。本次研討會的嘉賓陣容強大,來自金融法、銀行法、破產法、經濟法等方面專家學者、實務部門、金融機構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圍繞“金融機構風險防范與處置”主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參會人員紛紛表示收獲良多。本次研討會是由中國銀行法學會主辦,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和中國政法大學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研究中心共同承辦。

研討會現場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銀行法學會會長王衛國先生代表中國銀行法學會致辭,王衛國教授從中美貿易和國際環境的大背景下,介紹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重要性,期待會議能夠為建立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機制3.0版貢獻智慧成果。隨后,海問律師事務所主任張繼平先生代表海問律師事務所致辭,向所有遠道而來的專家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謝,并從國內現狀角度,闡述了舉辦研討會的意義。同時,也期待各位專家為金融機構風險防范與處置貢獻更多真知灼見。

王衛國教授致辭

張繼平主任致辭
在主題發言環節,王衛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銀行法學會會長)、劉少軍(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銀行法學會副會長)、陳德海(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執行總經理)、張堅健(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依次進行了發言。
發言主題
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與金融機構風險處置
王衛國教授在分析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改革的基礎上,就完善破產程序啟動、建立預重整、庭外重組制度、實現府院聯動常態化、強化金融機構風險早期識別、制定損失分擔機制等方面闡述了自己的看法,并就金融機構風險預防與處置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與意見。

王衛國教授
發言主題
劉少軍教授從安邦保險、包商銀行被接管事件切入,提出了接管的主體應該是企業還是監管機構、接管后的措施類型、金融企業控股股東的責任、接管程序如何與破產程序銜接、接管人的責任承擔等五方面的問題,并逐一予以分析,最后,劉少軍教授還從接管立法角度提出了完善建議。

劉少軍教授
發言主題
當前經濟態勢下的降杠桿政策與金融風險處置
陳德海總經理介紹了近期銀行業態,并簡要梳理了降杠桿政策的實施難點,認為當前風險整體可控,行業資產質量開始優化,并指出風險處置的關鍵是建立健康的市場代謝機制。

陳德海總經理
發言主題
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國際啟示與國內探討
張堅鍵律師主要介紹了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的“關鍵屬性”(Key Attributes of Effective Resolution Regimes for Financial Institutions)以及美國、英國、香港在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相關法規與實踐,比照分析國內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方面存在的問題,并從早期風險預警、立法制度完善、明確各部門職責等多方面提出解決建議。此外,還就金融機構破產程序啟動、管理人職責、程序銜接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與建議。

張堅鍵律師
會議后半程為開放式交流環節,此環節由楊松教授(遼寧大學副校長、法學院院長、中國銀法學會副會長)主持,王斐民(北方工業大學教授、銀行復蘇與處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張繼紅(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教授、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姚佳(中國社會科學院法研所研究員)、蘇潔澈(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研究中心主任)、張堅鍵律師參與討論。
王斐民教授以包商銀行接管為例,闡述了銀行風險處置問題的特殊性,并提出應在“堅持處置成本最小化、損失分擔”的基礎上,以挽救金融機構為主要手,同時,還要區分系統重要性、非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挽救原則與措施。
張繼紅教授以海南發展銀行破產案例回應了王斐民教授提出的銀行風險處置問題,并進一步闡述了金融機構的涉眾性以及風險處置的特殊性,她建議應加強風險識別與事前防范,注重風險處置過程中各方主體的權利與義務,包括監管者,存款人,金融機構股東、董事、監視、高管等。
姚佳研究員從金融機構適當性義務角度出發,結合《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征求意見稿)》的規定,闡述了金融機構銷售金融產品所引發的風險問題。她認為,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應該適當,否則過分強調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就可能會造成“剛兌”的效果,金融消費者可能基于道德的逆向選擇,而引發的金融機構的交易風險。
蘇潔澈副教授提出了與王斐民教授不同的觀點,認為不能以拯救為大原則,應遵從市場化原則,并舉例監管機構在包商銀行、錦州銀行接管事件中策略的變化,印證市場化處置金融機構的重要性,同時指出接管不能改變債權債務關系,并就核心問題進行了闡述,最后他建議要研究清楚接管的性質、目標、功能等問題。
張堅鍵律師對蘇潔澈副教授關于堅持市場化原則的觀點表示支持,隨后列舉美國單點切入策略(SPOE),介紹從實控股東層面介入,能夠保證金融機構的市場化運營,并通過債務重組、資產剝離等手段實現平穩處置。此外,還提出了接管組、股東會、董事會之間的權力邊界問題,與其他嘉賓進行了討論。

左起依次為:楊松教授、蘇潔澈副教授、張繼紅教授、王斐民教授、姚佳研究員、張堅鍵律師
此次研討會內容豐富實用,各位專家和與會嘉賓們交流踴躍,現場氣氛非常熱烈,既有相關觀點的補充支持,也有不同觀點的碰撞,讓與會嘉賓深入了解了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現狀、不足與完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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