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局新任領導,助理總檢察長Makan Delrahim在美國洛杉磯舉辦的"競爭政策在技術和知識產權許可中的應用"會議上表示:FRAND承諾不是一種強制許可制度,而"反向專利劫持"給創新帶來巨大的風險可能比"專利劫持"引發的問題更加嚴重,應當通過合同法來解決專利權人涉嫌違反其FRAND承諾的行為,反壟斷法未必是恰當的救濟途徑。這一主張對于再度審視反壟斷與保護知識產權、促進持續創新,提供了新的契機。

左起:海問國際合伙人何文鋼律師、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易繼明、愛立信公司代表胡盛濤
在此背景下,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協助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研究基地-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于2018年1月12日在北京大學英杰交流中心第八會議室召開了"反壟斷與創新激勵"研討會。來自北京大學易繼明教授、楊明教授、清華大學崔國斌教授、謝丹夏教授、郝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吳漢洪教授、孟雁北教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黃勇教授等多位法學及經濟學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華為公司、愛立信公司、諾基亞公司等知名企業代表及北京知識產權協會、中國專利保護協會、TD產業聯盟等相關協會代表,圍繞反壟斷與創新激勵的相關問題展開了討論。

圖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易繼明教授致歡迎辭
組織本次研討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易繼明教授致歡迎詞,并就本次會議主題做出精辟的解讀。會議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勇、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吳漢洪教授、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安佰生研究員具體主持。會議總共包含一個主題發言和四個分議題發言。
主題發言部分由清華大學社科學院經濟所博士生導師謝丹夏教授作為主講人,謝教授博士畢業于芝加哥大學經濟系,之前獲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公共政策碩士,曾任職于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做宏觀經濟研究。謝丹夏教授在芝加哥遠程語音介紹了"內生增長理論"及其在中國的應用,指出應從平衡當前消費與未來消費之間的關系來考量知識產權的壟斷性;當今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已對加大保護知識產權力度提出了現實性的要求。

圖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黃勇教授主持評議中

圖為清華大學法學院郝元研究員
議題一為FRAND聲明與反壟斷法的關系,清華大學-微軟創新與知識產權聯合研究中心研究員郝元作為主講人,其就FRAND許可的內涵外延結合案例進行了深刻的分析論述,并就各國反壟斷規制的最新理論成果及司法實踐做了詳盡的梳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孟雁北教授針對該議題進行了簡要評議,她認為反壟斷的分析與經濟分析永遠是聯系在一起,就理論來源是沒有標準答案的。這樣一個理論需要經濟實證分析。回歸反壟斷法,個案分析是重要原則,要素上的變化,導致結論上也會有不同。
議題二是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主講的禁令訴求與反壟斷法的關系,其就禁令保護在不同法域語境下的涵義及范圍進行了比較分析,明確SEP的核心在于"必不可少,無法繞開",在競爭意義上不可替代。

圖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楊明教授

圖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吳漢洪教授評議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吳漢洪教授對該議題進行了評議。他認為反壟斷與經濟學中有天然的聯系,例如市場失靈的概念,由于某些原因導致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SEP語境下討論市場競爭問題,除了考量靜態效率,更重要的是考量動態效率,即對創新激勵的影響。反壟斷的執法應該尋求平衡,更像是一種藝術。
議題三是由孟雁北教授主講的標準必要專利定價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對于標準必要專利的定價行為,根據我們國家的價格法律制度,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判斷,三種規制路徑:合同法、專利法、反壟斷法。其中反壟斷法對標準必要專利的定價行為要需要大量的證據和論證方可完成。所以,從這個角度講,反壟斷法就是一把高懸之劍,要落實遠非易事。

圖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孟雁北教授

圖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崔國斌教授
郝元研究員和清華大學法學院崔國斌教授針對該議題進行了評議。崔教授就SEP的壟斷高價與專利權人的壟斷規制、專利法與反壟斷法的分析框架下的禁令救濟的問題等進行了分析與評議,并就專利法意義上,所應當遵守的原則進行了進一步闡述。
議題四為標準制定過程中壟斷行為考察,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安佰生研究員作為主持人和主講人對該議題進行了講解,與會代表們討論十分熱烈。

圖為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安佰生教授

圖為海問國際合伙人何文鋼律師評議

圖為愛立信的胡盛濤女士

圖為中國專利保護協會的楊紅菊女士發言

圖為TD產業聯盟IPR部王鵬先生

圖為華為公司張鵬先生發言

圖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吳漢洪教授總結發言
分議題結束后,由吳漢洪教授針對本次研討會進行了總結性發言,對會議的選題和組織給予了高度評價。最后,會議在易繼明教授的致謝辭中圓滿結束。

圖為與會全體人員
2017年11月10日,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局新任領導,助理總檢察長Makan Delrahim在美國洛杉磯舉辦的"競爭政策在技術和知識產權許可中的應用"會議上表示:FRAND承諾不是一種強制許可制度,而"反向專利劫持"給創新帶來巨大的風險可能比"專利劫持"引發的問題更加嚴重,應當通過合同法來解決專利權人涉嫌違反其FRAND承諾的行為,反壟斷法未必是恰當的救濟途徑。這一主張對于再度審視反壟斷與保護知識產權、促進持續創新,提供了新的契機。

左起:海問國際合伙人何文鋼律師、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易繼明、愛立信公司代表胡盛濤
在此背景下,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協助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研究基地-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于2018年1月12日在北京大學英杰交流中心第八會議室召開了"反壟斷與創新激勵"研討會。來自北京大學易繼明教授、楊明教授、清華大學崔國斌教授、謝丹夏教授、郝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吳漢洪教授、孟雁北教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黃勇教授等多位法學及經濟學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華為公司、愛立信公司、諾基亞公司等知名企業代表及北京知識產權協會、中國專利保護協會、TD產業聯盟等相關協會代表,圍繞反壟斷與創新激勵的相關問題展開了討論。

圖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易繼明教授致歡迎辭
組織本次研討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易繼明教授致歡迎詞,并就本次會議主題做出精辟的解讀。會議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勇、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吳漢洪教授、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安佰生研究員具體主持。會議總共包含一個主題發言和四個分議題發言。
主題發言部分由清華大學社科學院經濟所博士生導師謝丹夏教授作為主講人,謝教授博士畢業于芝加哥大學經濟系,之前獲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公共政策碩士,曾任職于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做宏觀經濟研究。謝丹夏教授在芝加哥遠程語音介紹了"內生增長理論"及其在中國的應用,指出應從平衡當前消費與未來消費之間的關系來考量知識產權的壟斷性;當今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已對加大保護知識產權力度提出了現實性的要求。

圖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黃勇教授主持評議中

圖為清華大學法學院郝元研究員
議題一為FRAND聲明與反壟斷法的關系,清華大學-微軟創新與知識產權聯合研究中心研究員郝元作為主講人,其就FRAND許可的內涵外延結合案例進行了深刻的分析論述,并就各國反壟斷規制的最新理論成果及司法實踐做了詳盡的梳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孟雁北教授針對該議題進行了簡要評議,她認為反壟斷的分析與經濟分析永遠是聯系在一起,就理論來源是沒有標準答案的。這樣一個理論需要經濟實證分析。回歸反壟斷法,個案分析是重要原則,要素上的變化,導致結論上也會有不同。
議題二是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明主講的禁令訴求與反壟斷法的關系,其就禁令保護在不同法域語境下的涵義及范圍進行了比較分析,明確SEP的核心在于"必不可少,無法繞開",在競爭意義上不可替代。

圖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楊明教授

圖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吳漢洪教授評議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吳漢洪教授對該議題進行了評議。他認為反壟斷與經濟學中有天然的聯系,例如市場失靈的概念,由于某些原因導致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SEP語境下討論市場競爭問題,除了考量靜態效率,更重要的是考量動態效率,即對創新激勵的影響。反壟斷的執法應該尋求平衡,更像是一種藝術。
議題三是由孟雁北教授主講的標準必要專利定價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對于標準必要專利的定價行為,根據我們國家的價格法律制度,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判斷,三種規制路徑:合同法、專利法、反壟斷法。其中反壟斷法對標準必要專利的定價行為要需要大量的證據和論證方可完成。所以,從這個角度講,反壟斷法就是一把高懸之劍,要落實遠非易事。

圖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孟雁北教授

圖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崔國斌教授
郝元研究員和清華大學法學院崔國斌教授針對該議題進行了評議。崔教授就SEP的壟斷高價與專利權人的壟斷規制、專利法與反壟斷法的分析框架下的禁令救濟的問題等進行了分析與評議,并就專利法意義上,所應當遵守的原則進行了進一步闡述。
議題四為標準制定過程中壟斷行為考察,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安佰生研究員作為主持人和主講人對該議題進行了講解,與會代表們討論十分熱烈。

圖為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安佰生教授

圖為海問國際合伙人何文鋼律師評議

圖為愛立信的胡盛濤女士

圖為中國專利保護協會的楊紅菊女士發言

圖為TD產業聯盟IPR部王鵬先生

圖為華為公司張鵬先生發言

圖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吳漢洪教授總結發言
分議題結束后,由吳漢洪教授針對本次研討會進行了總結性發言,對會議的選題和組織給予了高度評價。最后,會議在易繼明教授的致謝辭中圓滿結束。

圖為與會全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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