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了《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總體方案》”),為股票發行全面注冊制改革指明了方向。為落實《總體方案》,中國證監會于2023年2月1日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涉及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配套規則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同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證券交易所分別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的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股票上市規則、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規則等業務規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提供了具體的配套規則。本次全面注冊制相關法規及規則的發布,標志著全面股票發行注冊制的架構與制度已初步搭建完畢,萬眾矚目的全面股票發行注冊制即將正式上線。
海問計劃推出系列文章,旨在討論全面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的要點,全面注冊制實施后各上市板塊定位、發行及上市條件等差異,主板上市制度的重要變化,上市公司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新三板等規則的變化,以供系統了解全面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的制度與架構。
一、各板塊發行上市核心要素變化
2. 創業板發行上市核心要素變化
支持符合條件的尚未盈利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取消紅籌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在創業板上市“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要求。
二、各板塊定位及差異
全面股票發行注冊制實施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將更加清晰,基本覆蓋不同行業、不同類型、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我們對各板塊的定位和主要差異梳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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