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控制權認定(上篇)》中總結了A股IPO控制權認定的相關規則以及實踐路徑。圍繞著股權結構及公司治理兩個核心要素,發行人控制權認定會有三種不同結果:最常見的為單一控制,即單一股東能夠單方對公司實際形成控制;其次為共同控制,往往是由于股東間存在關聯關系或協議安排而形成多人控制;最后一種為無實際控制人,即任何單一或聯合股東均未能對公司構成控制。由于三種認定結果在控制權穩定等方面有著不同效果,受到監管機構關注的頻率以及側重點也有所不同。
本篇為控制權認定專題的下篇,將從以上三種控制權認定結果出發,深入探討目前A股IPO實踐中在控制權認定方面的關注要點,供參考和討論。
正如我們在上篇中所言,發行人股東越多樣、股權越分散、架構越紛繁,控制權的認定往往也越復雜。而隨著境內股權融資市場的逐步發展,A股IPO中也越來越多出現股權結構分散且主要股東持股比例接近的擬上市企業,其中不乏一些基于公司治理、公司歷史背景、業務發展等方面綜合考慮仍認定為單一控制的案例,該等企業的控制權認定問題往往會受到監管層的關注。
(一)相關規則
(二)實踐案例

(三)小結
認定單一控制的主體除直接及間接持股外,是否通過協議約定方式控制其他股東所持股份對應表決權以及該等協議控制股權的穩定性
認定單一控制的主體能夠在發行人董事會及經營管理層面發揮決定性作用
對于通過一致行動協議加強控制權的,需結合協議內容及履行情況說明其穩定性,以及協議簽署、解除、時限等因素決定是否可能導致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分析其他持股較大比例的股東的入股目的,核查其與發行人之間的業務往來,對于業務經營的影響力,是否通過控制權認定規避發行條件及監管
必要時由其他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出具不謀求控制承諾
共同控制的形成通常系基于法定、約定或事實上的一致行動關系。相較于單一控制,共同控制在控制權穩定性方面存在一定的風險。從規則及案例來看,監管機構對于共同控制架構及其穩定性的關注度較高。
(一)相關規則
《1號意見》對認定共同控制規定了如下要件:(1)每人都必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和/或者間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決權;(2)多人共同擁有公司控制權的情況不影響發行人的規范運作;(3)一般應當通過公司章程、協議或者其他安排予以明確,該情況在最近3年內且在首發后的可預期期限內是穩定、有效存在的;(4)共同擁有公司控制權的多人沒有出現重大變更;(5)相關股東采取股份鎖定等有利于公司控制權穩定措施的,可作為判斷構成多人共同控制的重要因素。
《首發問答》則從親屬關系以及一致行動關系兩個方面對共同控制的認定提出如下要求:對于親屬關系,如配偶及直系親屬持有公司股份達到5%以上或者雖未超過5%但是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并在公司經營決策中發揮重要作用,應說明是否認定共同控制;對于一致行動關系:(1)法定或約定形成的一致行動關系并不必然導致多人共同擁有公司控制權的情況;(2)通過一致行動協議主張共同控制的,無合理理由的(如第一大股東為純財務投資人),一般不能排除第一大股東為共同控制人;(3)應當在協議中明確發生意見分歧或糾紛時的解決機制。
(二)實踐案例

(三)小結
構成共同控制的起因以及實際經營管理中的分工
報告期內共同控制人一方或幾方人數變動是否構成控制權變更
未認定共同實際控制人的其他主體及其控制企業是否對公司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是否通過控制權認定規避發行條件及監管
家庭成員在公司的任職及參與管理經營的實際情況,家庭成員持股比例是否超過5%以及是否實際支配股份對應的表決權
是否簽署一致行動協議及其內容,簽署前后控制權是否有所變動,一致行動協議解除對控制權的影響
一致行動人在共同控制期間三會表決情況是否一致,產生分歧時的解決機制
在公司股權分散且不存在共同控制關系的情況下,可能出現認定公司不存在實際控制人。盡管近些年無實際控制人的案例在增加,但總體上較其他兩種控制權認定結果仍相對少見。從規則及案例來看,監管機構對于無實際控制人認定及其穩定性的關注度較高。
(一)相關規則
《1號意見》則對于無實際控制人情形下可以視為控制權未發生變更的情形作出如下規定:(1)發行人的股權及控制結構、經營管理層和主營業務在首發前3年內沒有發生重大變化;(2)發行人的股權及控制結構不影響公司治理有效性;(3)相關股東采取股份鎖定等有利于公司股權及控制結構穩定措施的,發行審核部門可將該等情形作為判斷公司控制權沒有發生變更的重要因素。
(二)實踐案例
對于后兩種情形,我們梳理了近期A股IPO的相關案例,與控制權認定相關的問詢及論證要點如下:

(三)小結
結合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及方式說明認定無實際控制人的合理性,是否由某一主要股東或管理層實際控制發行人
與主要股東之間的業務獨立性問題,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及關聯交易,是否通過控制權認定規避發行條件及監管
發行人自設立以來控制權歸屬及變化情況,是否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最近兩(三)年內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更
是否按要求出具股份鎖定等承諾
無實際控制人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具體影響,是否影響公司治理有效性
我們在控制權認定這一專題里,分上下兩篇,從認定路徑以及認定結果兩個維度分析了A股IPO中與控制權認定相關的規則及實踐。然而,規則與案例僅為指引參考,控制權認定問題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論述和判斷,尤其對于股權分散、股東持股比例接近的發行人,其控制權的認定及其穩定性往往會受到監管機構的高度關注,在控制權認定方面應更為謹慎、全面,以便為發行人的上市計劃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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