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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監管新規方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修訂《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融總局”)發布《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發布《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負面清單指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規范》;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支付服務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見》;商務部印發《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商務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的若干政策措施》。行業動態方面,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新辦”)舉行解讀強監管防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有關政策新聞發布會;倫敦大學退休金計劃申請中國QFII資格并獲得受理。
2024年3月1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首發企業現場檢查規定》(“檢查規定”)。就檢查對象隨意撤回發行申請、消極配合、多次出現同類問題等情況,檢查規定進行了針對性完善。此外,檢查規定也根據全面注冊制調整了原核準制的相關檢查流程與表述。
檢查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包括:(1)明確檢查期間撤回申請不影響檢查實施及對檢查發現問題進行處理;(2)健全統籌協調制度機制,強化中國證監會注冊部門負責現場檢查的整體統籌協調及指導;(3)完善組織與實施流程,對檢查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或交易所)報送檢查計劃、開展進場工作、申請延期等設置了時限要求,完善現場檢查報告格式;(4)規范檢查結果的運用,審核注冊部門應結合發現問題、會商意見、整改完成情況推進審核注冊工作。海問簡評
檢查規定提高了IPO企業及中介機構在發行申請中的違法成本,對于市場中常見的“一查即撤”“帶病闖關”現象提出了針對性措施,對于提升IPO企業的信息披露質量、規范中介機構行為、增強投資者信心以及促進資本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2. 中國證監會修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
2024年3月1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輔導監管規定》(“輔導規定”)。輔導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包括:(1)進一步明確派出機構輔導監管職責。派出機構除對輔導工作成效等開展驗收外,還應加強監管理念和政策的傳導。(2)回應市場關切,增強制度靈活性和適應性。輔導期內變更上市板塊可連續計算輔導期,證券市場知識測試通過人員一年內可豁免同一板塊測試。(3)防范風險,建立口碑聲譽制度。輔導機構應提交有關輔導對象及其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口碑聲譽說明,作為后續環節重要參考。(4)壓實中介機構責任。輔導機構應制定輔導環節執業標準和操作流程,對證券市場知識測試中的不誠信行為嚴肅處理。海問簡評
輔導規定同檢查規定共同作用,通過加強IPO全流程監管,強調了IPO申請流程的整體規范性,對保薦機構的輔導及審核職責方面設定了更嚴格的標準。2024年3月27日,金融總局發布《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處罰裁量辦法”),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處罰裁量辦法主要內容包括:(1)明確行政處罰裁量權定義及原則,實施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守處罰法定、過罰相當、程序合法等基本原則。(2)細化裁量階次與適用情形。明確減輕、從輕、適中、從重處罰的基本內涵,進一步細化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從重處罰的適用情形,明確人員責任認定應當考量的因素,處罰多名責任人員時,應當區分責任主次,并特別明確金融總局省級派出機構可以結合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根據處罰裁量辦法對轄內行政處罰階次、幅度以及適用情形進行合理細化量化。(3)明確銀行業保險業從輕、適中、從重罰款幅度標準,以及違法所得認定、計算方式等。(4)明確適用處罰裁量辦法可能出現明顯不當、顯失公平,或者處罰裁量權基準適用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調整適用。海問簡評
處罰裁量辦法明確了金融總局的裁量標準、處罰標準,有助于提高行政處罰標準的透明度,減少因處罰標準不明而產生的法律爭議,促進行業自律。
4. 金融總局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4年3月22日,金融總局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銀保數安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銀保數安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1)明確數據安全治理架構。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建立數據安全責任制,指定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機構的數據安全工作。(2)建立數據分類分級標準。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制定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建立數據目錄和分類分級規范,動態管理和維護數據目錄,并采取差異化的安全保護措施。(3)強化數據安全管理。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國家數據安全與發展政策要求,根據自身發展戰略建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數據處理管控機制,并在處理敏感級及以上數據的業務活動時應當進行數據安全評估。銀行保險機構應當根據數據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將數據分為核心數據、重要數據、一般數據。(4)健全數據安全技術保護體系。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建立針對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多元異構環境下的數據安全技術保護體系,建立數據安全技術架構,明確數據保護策略方法,采取技術手段保障數據安全。(5)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在處理個人信息時,應按照“明確告知、授權同意”的原則實施,并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收集個人信息應限于實現金融業務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共享和對外提供個人信息時,應取得個人同意。(6)完善數據安全風險監測與處置機制。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將數據安全風險納入本機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明確數據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應急響應及報告、事件處置的組織架構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和處置數據安全風險。(7)明確監督管理職責。規定金融總局及其派出機構對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管理,開展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依法對銀行保險機構數據安全事件進行處置。對違反銀保數安辦法要求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海問簡評
銀保數安辦法征求意見稿是在《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數據保護上位法的基礎上,對金融行業數據安全作出的進一步細化要求,對金融總局管轄的所有類型金融機構采取統一的監管標準。由于監管領域存在重合,因此銀保數安辦法與2023年7月央行征求意見的《中國人民銀行業務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的不同合規要求可能導致金融機構面臨雙重監管的合規壓力。建議金融機構密切關注正式規定的發布情況。5. 基金業協會發布《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負面清單指引》
2024年3月27日,基金業協會發布了《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負面清單指引》(以下簡稱“負面清單指引”),旨在規范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基礎資產的具體要求,并加強基礎資產負面清單的管理工作。負面清單指引經基金業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負面清單指引明確了資產證券化業務基礎資產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列明了不適宜采用資產證券化業務形式或不符合監管要求的基礎資產類型。負面清單指引的附件列舉了八項內容,主要包括不符合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規定或新增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資產、失信被執行人或單位作為現金流提供方的資產、現金流能力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的資產、不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不動產或相關收益權、不能直接產生現金流的資產、不同類型且缺乏相關性的資產組合、違反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的資產,以及以上述資產作為底層資產或現金流來源的資產。海問簡評
負面清單指引是資本市場規范化管理的重要一步,不僅為資產證券化業務提供了明確的規范和指導,而且通過負面清單的形式有效防范了潛在的金融風險,有助于提升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質量和市場的透明度,也體現了監管機構對市場變化的快速響應能力。6. 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規范》
2024年3月13日,基金業協會發布了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合規管理規范”),旨在適應法律法規的變化和基金行業的發展,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公司的合規管理,對合規管理職責進行了細化和完善。合規管理規范明確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全面的合規管理制度,遵循健全性、有效性、權責匹配、相互制約及及時性五大原則。特別強調了合規管理體系的獨立性,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東、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干涉合規部門的工作,保障合規負責人和合規管理人員的知情權和調查權。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會、總經理、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下屬各單位負責人、工作人員各自的合規管理職責,并在經營決策、運營管理和執業行為過程中充分識別相關的合規風險,主動防范、應對、報告合規風險。此外,合規管理規范還規定了督察長的設置要求,以及合規部門的設置標準和合規管理人員的配備要求、合規考核與問責機制等,確保合規管理的有效執行。合規管理規范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對子公司的合規管理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子公司合規管理工作符合母公司的要求。此外,對于信息技術的合規與風險管理也作了具體規定,要求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建立持續有效的風險監測機制,并定期開展信息技術管理工作的專項審計。海問簡評
合規管理規范的修訂體現了監管機構對基金行業合規管理的持續強化和更新,通過細化合規管理職責、強化合規獨立性以及提升全員合規意識,提升基金管理公司的整體合規水平,防范金融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7. 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支付服務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見》
2024年3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支付服務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見》(以下簡稱“支付便利性意見”),旨在進一步提升支付服務水平,滿足不同群體的支付需求,特別是老年人和外籍來華人員。
支付便利性意見明確了提升支付服務便利性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提出了六大主要任務,包括改善銀行卡受理環境、優化現金使用環境、提升移動支付便利性、保障消費者支付選擇權、提升賬戶服務水平和加強支付服務宣傳推廣。支付便利性意見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政策落到實處,提升支付便利性,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對外開放。此外,支付便利性意見提出,要切實增強支付方式的兼容性和包容性,保留傳統服務方式,支持創新支付服務。海問簡評
支付便利性意見的發布,是對當前支付服務環境的一次重要優化,通過針對不同群體的支付習慣,統籌優化銀行卡、現金和移動支付服務,不僅有助于提升老年人和外籍人士的支付體驗,也將促進支付行業的健康發展。8. 商務部印發《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
2024年3月22日,商務部發布了《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以下簡稱“全國版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以下簡稱“自貿區版負面清單”,與全國版負面清單合稱“新版負面清單”),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全國版負面清單共71條,自貿區版負面清單共68條,均覆蓋了農林牧漁業、建筑業、金融業等多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相較于全國版,自貿區版負面清單在自然人職業資格、專業服務、金融、文化等領域作出更為開放的安排;放寬了中外合作制作電視劇主創人員中方人員比例限制,以及擴大了金融業對外開放,如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個人(如在自貿試驗區內就業的境外個人)依法申請開立證券賬戶和期貨賬戶。海問簡評
新版負面清單展現了我國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深化改革開放的堅定步伐。通過減少限制性措施,新版清單將有效促進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9. 商務部等十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支持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4年3月22日,商務部聯合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共十部門,共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支持境外機構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旨在通過提供更為明確和便利的政策環境,吸引和鼓勵境外機構對我國科技型企業進行投資,以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若干措施圍繞優化管理服務、加大融資支持、加強交流合作、完善退出機制四個方面,提出了16條具體舉措。(1)在優化管理服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將依法高效審批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及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資格申請,簡化外匯管理流程,支持境外機構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資境內科技型企業,并確保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創業投資基金(企業),與內資創業投資基金(企業)享受同等待遇。(2)加大融資支持方面,若干措施鼓勵境外機構在華發行人民幣債券,投入科技領域,并推廣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將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納入試點范圍,同時豐富科技金融產品服務。(3)在加強交流合作方面,若干措施鼓勵境外機構與境內機構合作設立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并深化與相關國別的產業鏈合作。(4)完善退出機制方面,若干措施明確了支持境外上市、鼓勵并購重組、推進私募基金份額轉讓試點等多元化退出渠道,特別明確鼓勵境外機構發揮專業優勢和特長,積極參與私募基金份額轉讓試點投資交易。海問簡評
若干措施的發布是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一步,我國科技型企業提供了更廣闊的融資渠道和發展機遇。此舉將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科技創新。
1. 國新辦舉行解讀強監管防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有關政策新聞發布會
國新辦于2024年3月15日召開了新聞發布會,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李超等官員出席。李超副主席強調,新政策旨在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加強市場監管,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并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政策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包括嚴把企業發行上市活動監管、加大財務造假打擊力度、優化減持規則體系、提升證監會系統自身建設等。新政策將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以及落實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標準,全面加強證監會系統自身建設的意見。特別指出,將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確保監管的嚴格性和有效性。此外,中國證監會還計劃通過一系列配套規則和制度舉措,完善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的體制機制,確保政策與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形成政策合力。這些措施預計將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的整體質量和國際競爭力,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2. 倫敦大學退休金計劃申請中國QFII資格并獲得核準
根據中國證監會網站公開信息,倫敦大學退休金計劃合格境外投資者資格(QFII)的申請已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正式受理(根據中國證監會網站公開信息,2024年4月7日,倫敦大學退休金計劃已獲得QFII資格核準)。這是繼今年2月下旬英國養老保障基金委員會獲批QFII資格后,又一海外養老金巨頭開始布局中國資本市場。2023年,獲批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機構數量持續增長,共有81家機構獲批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業務資格,范圍覆蓋全球15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外資機構積極布局中國資本市場。同時,中國監管機構也持續簡化審批流程,提升外資投資便利化程度。- http://www.csrc.gov.cn/csrc/c100028/c7468002/cont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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