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近年來隨著我國產業結構持續升級,我國并購市場規模穩步增長。疫情以來雖有所波動,但整體仍表現出較強的韌性。隨著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確立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定位,以及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日益完善,境內貸款市場的融資成本亦不斷下降。機構投資人、上市公司等并購方出于降低資金占用、擴大項目收益、控制投資風險等因素考慮,逐步傾向于在境內并購交易以及涉及中國資產的跨境并購交易中搭配使用國內商業銀行發放的人民幣并購貸款。國務院在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等領域的指導意見,亦不斷肯定并購貸款服務于企業兼并重組的作用。
一、境內并購貸款適用交易類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機構改革后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合并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并進一步組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簡稱為“監管部門”)于2008年12月6日頒布、并于2015年2月10日修訂的《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簡稱為“《并購貸款風險指引》”)是我國關于并購貸款的主要監管規定。
二、境內并購貸款銀行主要審核要點
并購貸款前期立項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客戶詢問商業銀行要求的某項盡調材料是否必須提供,商業銀行對于該等資料的審核邏輯是什么等問題。根據我們的經驗與觀察,商業銀行對于并購貸款的審核邏輯與監管部門對于參與并購貸款的商業銀行的監管邏輯均主要基于《并購貸款風險指引》的規定。《并購貸款風險指引》要求商業銀行應在全面分析戰略風險、法律與合規風險、整合風險、經營風險以及財務風險等與并購有關的各項風險的基礎上評估并購貸款的風險;商業銀行并購貸款涉及跨境交易的,還應分析國別風險、匯率風險和資金過境風險等。前述各項風險分析基本上框定了商業銀行在并購貸款交易中的審核重點。
三、境內并購貸款常見融資文件及條款
商業銀行通常備有適用于并購貸款的借款合同范本,我們也觀察到少數項目上商業銀行可以接受使用經適當必要調整后的亞太區貸款市場公會(APLMA)示范文本中文版。此外,《并購貸款風險指引》規定商業銀行原則上應要求借款人提供充足的能夠覆蓋并購貸款風險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資產抵押、股權質押、第三方保證,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形式的擔保。基于前述,除借款合同外,并購貸款交易中亦常見股權質押合同、動產/不動產抵押合同、保證合同、賬戶監管與質押協議等各類擔保及附屬文件。
《并購貸款風險指引》規定,商業銀行應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保護貸款人利益的關鍵條款,包括但不限于對借款人或并購后企業重要財務指標的約束性條款;對借款人特定情形下獲得的額外現金流用于提前還款的強制性條款;對借款人或并購后企業的主要或專用賬戶的監控條款;確保貸款人對重大事項知情權或認可權的借款人承諾條款等。基于前述,并購貸款的借款合同中通常會約定財務指標、強制提前還款與違約事件、監管賬戶承諾、信息權承諾等條款。該等條款也與國際貸款市場上常采用的Financial Covenants、Mandatory Prepayment(包括Cash Sweep等)、Event of Default(包括Failure to Satisfy Financial Covenants等)、General Undertakings(包括Negative Pledge等)、Information Undertaking等條款等同或者類似。但不同于國際貸款市場采取長篇幅的列舉及除外的方式明確允許采取及受到限制的具體行為,國內借款合同制式條款相對簡略并多采用“可能導致銀行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或“貸款人認為影響其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等兜底性條款予以寬泛地限制。相應地,并購方亦可以考慮與貸款行協商定義財務指標相關術語、增加財務指標補救、增加違約寬限期與補救、明確滿足特定財務指標后的經營現金流使用及資產處置不受限、限縮兜底性條款或增加重大性限制等方式,一定程度上減輕前述限制對并購方及目標企業運營的影響,并考慮增加清理期(Clean-up Period)等條款明確針對目標企業的陳述保證與承諾在并購交割后一定期限內不適用以給予并購方整合目標企業的時間。
四、結語
隨著中國境內并購市場的成熟與發展,以及監管部門對于并購貸款在企業兼并重組、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作用的認知深化,并購貸款業務存在廣闊的發展空間。基于《并購貸款風險指引》的要求,商業銀行在考察并購貸款項目時會要求并購方提供自身及目標企業的信息與文件,并視情況安排現場實地考察;項目推進過程中,會要求并購貸款融資文件中規定財務指標、強制提前還款與違約事件、監管賬戶承諾、信息權承諾等條款,并視項目具體情況與借款人溝通補救與寬限期等安排;并購貸款發放時,會要求借款方提供自籌資金到位、必要的內部授權與外部批準文件等提款先決條件證明文件;并在并購貸款發放后要求借款方定期報送財務報表、確認財務指標合規情況并配合提供其他貸款人需要的信息與資料等。
本文結合《并購貸款風險指引》的解讀以及我們的經驗與觀察,以期為并購方參與并購貸款交易以及與商業銀行溝通談判提供參考,便于并購方更加高效地推進并購貸款交易,實現各方共贏的并購目標。
[1] 參見《上海東方網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資產的公告》,https://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11-30/1543568890_983795.pdf
[2] 參見《上海東方網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擬向銀行申請并購貸款的公告》,https://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0/2020-09-21/1600679193_959046.pdf
[3] 王俊霖:《并購貸款加大權益資金供給》,載于《中國金融》2020年第11期
[4] 參見《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部分股權質押的公告》,https://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3-12-09/688549_20231209_NA2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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