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為便于業界及時了解金融資管行業熱點,海問每月發布《海問金融資管月刊》,介紹并簡評監管新規及行業動態。
2023年9月,監管新規方面,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滬深交易所”)發布發行承銷違規行為監管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滬深北交易所”)發布股份減持行為有關事項的細化標準,并出臺股票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發布3項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指引及配套材料清單;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辦法(征求意見稿)》。
行業動態方面,中國人民銀行(“央行”)等決定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進一步推進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發布優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模式的方案;央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融總局”)認定20家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央行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外匯存款準備金率。
一、新規速遞
1. 滬深交易所發布發行承銷違規行為監管指引
2023年9月28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發布發行承銷違規行為監管(試行)指引(“指引”)。指引所適用監管對象為證券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控人和董監高、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投資者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等機構及相關人員。指引主要明確:(1)交易所對違反證券發行承銷有關規則的監管對象可采取的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及相關考量因素;(2)證券發行人、承銷商、證券服務機構和投資者的典型違規行為及其對應處理方式;以及(3)發行承銷專項檢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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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滬深北交易所發布股份減持行為有關事項的細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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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滬深北交易所出臺股票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3年9月1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分別發布《關于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管理通知》”)、《關于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報告通知》”)?!豆芾硗ㄖ分荚诩訌姵绦蚧灰坠芾砉ぷ鳎饕獌热莅ǎ海?)強化明確會員程序化交易管理職責;(2)規定程序化交易重點監控事項,包括異常交易行為、高頻交易行為等;(3)明確交易所可對高頻交易提出差異化管理要求;(4)明確交易所的相應自律監管要求。《報告通知》明確了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的具體要求,包括(1)明確報告主體、報告方式和時限要求;(2)規定報告信息包括賬戶基本信息、賬戶資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軟件信息等,并提供報告模板文件;(3)強化高頻交易管理;(4)明確與客戶簽訂相關補充協議等會員職責;(5)明確報告制度的適用范圍,要求在交易所基金、存托憑證市場上開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資者參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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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金業協會發布3項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指引及配套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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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3年9月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對深圳市現有QFLP試點政策進行了修改,主要變化包括(但不限于):(1)明確試點基金可以采用契約制的組織形式;(2)明確試點基金可開展投資品種新增“可轉換為普通股的優先股和可轉債、不良資產”等,并允許試點基金可采用基金中基金(FOF)形式運作;(3)明確試點基金管理企業一次性取得QFLP試點額度總量后,可在總量額度內自主設立試點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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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業動態
1. 央行等決定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 進一步推進大灣區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2023年9月28日,央行、金融總局、中國證監會等發布通知稱,央行、金融總局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門金融管理局等中國內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門決定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優化內容包括:(1)優化投資者準入條件;(2)擴大參與機構范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為參與主體;(3)擴大“南向通”“北向通”合格投資產品范圍;(4)適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5)進一步優化跨境宣傳銷售安排。下一步,內地和港澳金融管理部門將修訂完善相關實施細則或業務指引,推動各項舉措盡早實施,同時,根據試點情況持續優化“跨境理財通”業務。
2. 中國證監會發布優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證券交易模式的方案
3. 央行、金融總局認定20家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
2023年度的評估較2022年增加認定南京銀行為系統重要性銀行(第一組)。上述系統重要性銀行需遵循《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的規定,包括附加資本、附加杠桿率等附加監管要求、制定恢復與處置計劃、信息報送與披露、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
4. 央行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外匯存款準備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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