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客戶(原審原告、被上訴人)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審被告、上訴人)、第三人(原審第三人、上訴人)涉及第201620839726.9號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作出的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無效決定的判決。至此,海問代理客戶成功贏得本案的兩審勝訴判決,保住了客戶的核心專利權。
客戶是一家以節能減排、低碳環保為方向,專業從事新型高效換熱設備研發的高新技術企業,主打產品之一是煙氣脫硫工藝系統,并在該類產品上擁有第201620839726.9號實用新型專利權。
2018年6月,客戶的競爭對手針對上述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同年10月,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無效決定,宣告涉案專利權全部無效。
喪失了知識產權的保護,客戶的市場份額下滑,在與有專利保護的對手競爭中處于不利位置,多個競標項目受到影響。艱難之際,客戶委托海問提起行政訴訟,期望能保住其專利權。
海問接受委托后,首先就案件所涉及的技術與客戶進行了深入交流,并從無效決定的程序問題、實體問題及證據問題入手,深入分析案情,制定了精細化的訴訟策略。在證據交換和庭審過程中,海問以可視化的形式,清晰地闡述了涉案專利的技術原理、證據公開的事實內容,以及訴爭的焦點問題等,庭審結束后,海問律師又結合庭審狀況有針對性地提交了庭后代理意見。在整個訴訟過程中,海問把每個環節都做足做細,最終取得了顯著成效。
2020年1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了上述無效決定。
一審被告及第三人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環節,海問深入分析對方的上訴理由及新提交的相關證據,挖掘上訴人論點及證據中存在的漏洞,并根據案情補充用于支持我方觀點的公知常識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清晰高效地向法官闡述了我方的代理觀點,最終獲得了合議庭的支持。
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海問代理客戶喜獲兩審程序的勝訴判決,客戶對海問高效、專業的法律服務表示很滿意。
本項目的負責合伙人為張漢國律師,代理律師是張漢國、張占江。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針對客戶(原審原告、被上訴人)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審被告、上訴人)、第三人(原審第三人、上訴人)涉及第201620839726.9號實用新型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法院作出的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無效決定的判決。至此,海問代理客戶成功贏得本案的兩審勝訴判決,保住了客戶的核心專利權。
客戶是一家以節能減排、低碳環保為方向,專業從事新型高效換熱設備研發的高新技術企業,主打產品之一是煙氣脫硫工藝系統,并在該類產品上擁有第201620839726.9號實用新型專利權。
2018年6月,客戶的競爭對手針對上述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同年10月,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無效決定,宣告涉案專利權全部無效。
喪失了知識產權的保護,客戶的市場份額下滑,在與有專利保護的對手競爭中處于不利位置,多個競標項目受到影響。艱難之際,客戶委托海問提起行政訴訟,期望能保住其專利權。
海問接受委托后,首先就案件所涉及的技術與客戶進行了深入交流,并從無效決定的程序問題、實體問題及證據問題入手,深入分析案情,制定了精細化的訴訟策略。在證據交換和庭審過程中,海問以可視化的形式,清晰地闡述了涉案專利的技術原理、證據公開的事實內容,以及訴爭的焦點問題等,庭審結束后,海問律師又結合庭審狀況有針對性地提交了庭后代理意見。在整個訴訟過程中,海問把每個環節都做足做細,最終取得了顯著成效。
2020年1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了上述無效決定。
一審被告及第三人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環節,海問深入分析對方的上訴理由及新提交的相關證據,挖掘上訴人論點及證據中存在的漏洞,并根據案情補充用于支持我方觀點的公知常識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清晰高效地向法官闡述了我方的代理觀點,最終獲得了合議庭的支持。
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海問代理客戶喜獲兩審程序的勝訴判決,客戶對海問高效、專業的法律服務表示很滿意。
本項目的負責合伙人為張漢國律師,代理律師是張漢國、張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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