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經過青島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和競爭性談判,青島新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新豐”)被確定為青島海信電子產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電子控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戰略投資者(“本次交易”)。根據青島新豐已與海信電子控股簽署的《關于青島海信電子產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青島新豐向海信電子控股戰略投資37.5億元,目前本次交易已交割。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市國資委”)《關于印發〈海信集團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青國資委[2020]77 號)批復,海信集團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海信電子控股為主體,通過在青島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增資擴股,引入具有產業協同效應、能助力海信國際化發展的戰略投資者,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和市場化的公司治理結構。本次混改完成后,海信電子控股不再符合國有實際控制股東界定條件,其下屬海信視像(SH.600060)和海信家電(SZ.000921)的實際控制人將由青島市國資委變更為無實際控制人。
海問作為青島新豐的法律顧問,成都辦公室與總部配合,為本次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務。海問本項目的負責合伙人為付艷律師,團隊主要成員包括李超律師、徐藝敏律師等多位同事。
2020年12月24日,經過青島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和競爭性談判,青島新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青島新豐”)被確定為青島海信電子產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電子控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戰略投資者(“本次交易”)。根據青島新豐已與海信電子控股簽署的《關于青島海信電子產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青島新豐向海信電子控股戰略投資37.5億元,目前本次交易已交割。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市國資委”)《關于印發〈海信集團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青國資委[2020]77 號)批復,海信集團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海信電子控股為主體,通過在青島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增資擴股,引入具有產業協同效應、能助力海信國際化發展的戰略投資者,形成更加多元化的股權結構和市場化的公司治理結構。本次混改完成后,海信電子控股不再符合國有實際控制股東界定條件,其下屬海信視像(SH.600060)和海信家電(SZ.000921)的實際控制人將由青島市國資委變更為無實際控制人。
海問作為青島新豐的法律顧問,成都辦公室與總部配合,為本次交易提供全程法律服務。海問本項目的負責合伙人為付艷律師,團隊主要成員包括李超律師、徐藝敏律師等多位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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